2019年11月14日21时03分,杨贵生未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悬挂粤A68V1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动机号:已毁;车架号:已毁,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未查询到机动车信息)搭载张婷(两人均未戴安全头盔),沿开泰大道中心绿化带南侧第二条机动车道由西往东行驶至开泰大道出新桥路东363米时,遇周武欣驾驶粤BJX90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DB05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在开泰大道路中心绿化带南第三条机动车道临时停车;同时吕富驾驶粤BEL27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M883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在开泰大道路中心绿化带南第二条机动车道临时停车,结果,悬挂粤A68V1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粤BM883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尾部后失控,再碰撞粤BDB05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尾部,造成杨贵生、张婷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本起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经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埔大队调查认定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起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22日(7天)。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黄埔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阮晓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6楼,电话:18126833044,邮箱:hpyjzfc)。 附件:黄埔区“11·1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