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对黄埔区“10·25”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2019-12-16 08:00:00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作者: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10月25日23时40分,吴小强醉酒[经检验吴小强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01.6mg/100ml]、未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悬挂粤A81M35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动机号:14500137,车架号:已锈蚀)沿黄埔东路中心水泥护墙以北第三条机动车道由东往西行驶至广州市黄埔东路进笔岗路北43米处,实施变更车道至黄埔东路中心水泥护墙以北第二条机动车道时,遇韩俊鹏驾驶粤AJ58P5号小型轿车停在该车道同向前方等候放行信号灯通行,结果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吴小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本起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经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埔大队调查认定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起事故非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规定我局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1216日至227天)。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黄埔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阮晓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6楼,电话:18126833044,邮箱:hpyjzfc)。

附件:黄埔区“10·25”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191213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