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管理办法等五项人才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荔府办〔2015〕11号)的规定,现对杨文申请荔湾区高层次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的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8日~2020年1月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引进人才入户人员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书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 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19年12月荔湾区高层次人才住房货币补贴复核结果情况表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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