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正式印发两份重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细则

2020-06-24 08:00:00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作者: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南沙近日正式印发两份重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细则,其中奖励多多,高达千万!

  企业上市最高奖1100万

  近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南沙企业上市奖励升级,在国内主板、科创板等上市的后备上市企业,可分阶段获得最高80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自新三板精选层转板上市的,最高可获1100万元的奖励。

  为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最新发布的这版《实施细则》加大了对企业上市的奖励力度,对后备上市企业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的,分阶段给予最高800万元的奖励;后备上市企业在境外上市的,一次性给予最高800万元的奖励;区外上市企业新迁入南沙区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企业挂牌新三板同样有奖。《实施细则》明确,对后备上市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挂牌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成功进入创新层的,额外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成功进入精选层的,再额外给予15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自新三板精选层转板上市的,最高可获得1100万元的奖励。

  在知识产权奖励方面,《实施细则》新增对知识产权金融的扶持举措,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包括以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区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取得信贷资金的,对该笔贷款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给予50%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实际贷款额的2%、3%、3%,每项补贴分别最高10万元。针对南沙区内专利权人所拥有或专利申请人所申请的专利投保的企业或机构,可按投保费用的50%申请保费资助,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资助20万元

  在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等方面,《实施细则》基本延续了此前的政策。其中,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均变更至南沙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50万元落户奖励;扶持办法有效期内获得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创新平台认定的,可分别获得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资金奖励;由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引入,经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或南沙区政府同意给予落户奖扶持的研发机构,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新药产业化奖2000万

  6月15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正式挂网实施。南沙发展生物技术产业具有后发优势,目前,南沙生物技术产业集聚态势初步形成,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为完善产业配套政策,进一步推动生物技术产业集聚发展,制定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扶持办法》在硬件建设、研发认证、场地租用、生产经营、融资上市、建设平台、交流推广、人才引进、资源获取等9个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对生物技术企业进行全生命周期扶持,助力生物技术企业在南沙发展壮大。扶持对象包括南沙生物技术企业,具体包括从事生物制品、天然药和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或提供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精准医疗、基因检测等高端医疗服务且在经南沙认定的专业园区落户的企业。

  《扶持办法》根据南沙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现状,围绕生物技术企业发展的重点关键环节,进行大力度的支持。如《扶持办法》对获得新药证书的最高奖励2000万元,且同时对获得广州市生物医药专项政策经费奖励进行100%配套奖励,1个新药项目合共最高可获得47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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