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历史沿革

2019-11-14 12:12:55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南沙原是古海湾,海水连天,岛丘错落。经海洋平面几进几退变化,沙泥淤积,渐成洲坦。南沙先民很早就在这片岛丘、沙洲上生息、劳作。南沙街道鹿颈村出土的先秦遗址,揭示距今三千多年前后南沙先民采用农耕与渔猎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和定居生活方式。随着社会和自然地理的长期发展演变,逐渐形成南沙区及其辖境轮廓。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统一岭南,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番禺为南海郡首县。

  汉高祖三年(前204年),赵佗在南海郡建立南越国。南沙区域平原地带尚未形成,浅海中零星分布丘陵洲岛,位于番禺县域珠江出海口最南端。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分南海郡地而置东官郡,同时置宝安、安怀、兴宁、海丰、海安和欣乐六县。南沙区域从南海郡番禺县析出,隶属东官郡宝安县。

  唐至德二年(757年),宝安县更名为东莞县,南沙区域随属东莞县。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东莞县析出香山镇改置香山县。黄阁、潭洲地区从东莞县析出,隶属香山县。南沙区域浅海中丘陵洲岛周围沙泥淤积成坦,部分拍围成田,龙穴岛等地仍属东莞县。

  明天顺八年(1464年),《东莞县志》载东莞县“最南端为大洋龙穴洲”。

  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东莞与香山交界水面和南沙村前面先后浮起大片沙坦。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两县争沙达成和解,在万顷沙中间开挖界河,界河以西大鳌沙、沥心沙、缸瓦沙、屎船沙属香山县;界河东北归东莞县管辖。

  民国十四年(1925年),香山县改称中山县,黄阁、潭洲、大岗与万顷沙界河以西大鳌沙、沥心沙、缸瓦沙、屎船沙随之改属中山县。南沙、大虎岛、小虎岛与万顷沙界河以东地段以及鸡抱沙、龙穴岛仍隶属东莞县。20世纪40年代,东莞县明伦堂在万顷沙东北部建立东莞县明伦堂示范农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南沙乡成立,属东莞县第五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沙区域先后隶属东莞县、中山县、珠海县。1959年7月后隶属番禺县。1975年1月,番禺县由广州市管辖。1990年6月22日,成立南沙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为番禺县的局级单位。1992年5月20日,番禺县改为县级市。1992年6月17日,南沙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和南沙镇合并,成立番禺市南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番禺市南沙经济开发总公司。

  1993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为9.9平方公里;7月8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挂牌设立,为番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年,南沙镇改设南沙街道,与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2001年8月21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指挥部成立,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范围内规划、用地、开发、建设、管理。2003年1月1日,珠江管理区正式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管理。2004年3月10日,国务院批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面积至27.7平方公里。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市南沙区,番禺区的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南沙街道,灵山镇庙南村、七一村、庙青村的部分区域,东涌镇庆盛村、沙公堡村、石牌村的部分区域划入南沙区;南沙区下辖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南沙街道、珠江管理区,面积527.66平方公里。2008年10月,珠江管理区改为珠江街道。2008年4月,新成立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承担原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2009年9月7日,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加工区更名为广州南沙保税区,广州南沙保税物流中心更名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物流区,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更名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港口区。2011年9月7日,龙穴街道挂牌设立。

  2012年9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新区设立为国家级新区。2012年12月1日,番禺区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正式由南沙区管理;南沙区下辖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南沙街道、珠江街道、龙穴街道9个镇(街道)。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等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并公布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四至范围,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被纳入自贸试验区范围内,为60平方公里。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5年4月21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挂牌。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南沙区被定位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要求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创新发展示范区、金融服务重要平台和优质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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