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被公布为第六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南至建筑东侧相邻建筑外墙,东北、西北从建筑外缘外延5米,西南至南侧池塘西北边线一线。
建设控制地带:西南至西南侧池塘西南边界外缘,其余从保护范围外缘外延约20米。 参考阅读: ·第六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