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快推进贵港市港北区乡村振兴暨非遗文旅项目的实施,根据港北区五届人民政府第八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区委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PPP)模式实施贵港市港北区乡村振兴暨非遗文旅项目。 二、授权你单位为贵港市港北区乡村振兴暨非遗文旅项目的实施机构,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实施。授权新发展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贵港市福祥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为政府出资方代表,负责与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 三、请你单位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推进项目采用PPP模式合法合规实施。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出具和签订的各类文件、合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查、批复手续。 此复 2020年10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