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知识问答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知识问答

2019-11-20 20:32:00 来源: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www.gggn.gov.cn 作者: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知识问答

一、什么时候开始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从2014年10月1日起,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哪些单位和人员可以参加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一)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范围是:

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3.经分类改革划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

对划分为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应按规定积极推进转企改制。已经编制部门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和核销人员编制或者已经进行了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不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一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和核销人员编制且未进行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企改制到位后按相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妥善处理好尚未确定分类类型事业单位的参保问题。对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办法终止,已经参加我省原试点的单位,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参保登记。

(二)符合单位参保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工作人员,随所在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经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同意,办理了人事和编制手续的在岗工作人员;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不在岗的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改非退二线”、“提前退养”等情况);

3.在职时为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了相关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符合单位参保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等编制内工作人员,离岗期间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保留人事关系并仍作为在编人员管理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岗期满后未回原单位工作的,不再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至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凡不属于本条前两项规定范围的职工和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曾按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办法参保的,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移接续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编制管理不规范的机关事业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并办理编制实名制管理相关手续后,再按上述规定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是多少?

缴费比例是: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

单位缴费基数:单位应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人缴费基数:个人应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如何确定?

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

一是基础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1年计发1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

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即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一种是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同一统筹范围转移,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另一种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统筹范围转移,或者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转移,由于涉及不同地区的财政平衡或者不同制度的基金平衡,所以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既转移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还要转移基金部分。

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职业年金如何建立?

职业年金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单位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费;

二是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两部分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 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累计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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