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质监局关于转发《平财非税〔2015〕2号 关于转发区财政厅、区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2015-05-12 16:24:00 来源: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www.pnxzf.gov.cn 作者:平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局机关各股室、计量所、质检所:

现将《平财非税〔2015〕2号  关于转发区财政厅、区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平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5月12日


文件下载:

关于转发区财政厅区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docx
平财非税〔2015〕2号 关于转发区财政厅、区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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