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官成镇万亩红薯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6-28 12:00:00 来源: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www.pnxzf.gov.cn 作者: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

官成镇万亩红薯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官成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平南县官成镇万亩红薯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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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官成镇万亩红薯基地实施方案


充分利用我县拥有的自然气候和土壤资源优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抓住农业产业的发展机遇,挖掘我县红薯产业发展潜力,鼓励实施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实现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多种经营为主体的原则。通过整合各类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引导多种经营主体投入共同形成发展合力。

2.择优扶持的原则。对红薯种植面积较成规模、示范效果强、推进进度较快、带动农民增收效果好的基地或种植户进行优先扶持。

3.规范透明的原则。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安排、验收全过程坚持规范、透明,做到公平公正、择优扶持。

二、发展的规模和要求

1.2020年,以官成镇辖区为红薯主要种植区域,通过具备种植条件和有种植传统的村,以亩园区为示范带动面上其他经营主体和农户发展种植。形成万亩红薯产业园,形成1个中心和1条示范带,即岭西中心园区及部示范带。其中岭西村连片种植2000亩,新新村连片种植2000亩,官东相对连片种植2000亩,八宝村相对连片种植1000亩,官南村相对连片种植1000亩,官成社区相对连片种植1000亩,章逻村相对连片种植1000亩。

2.官成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发展实际,规划好红薯种植发展布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专家对红薯发展规划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3.官成镇人民政府组织今年发展种植的主体或者农户在815前完成种植。

三、实施红薯种植以奖代补政策

(一)执行时间:202011日至20201231

(二)申报主体

官成镇范围内种植红薯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大户、贫困户,均可自愿申报。

(三)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每个申报主体的红薯种植规模需达到相对连片5亩(含)以上,申报的基地需为2020年当年新种植品种为适合加工为红薯干的畅销品种,如深圳薯、婆低薯(东皇1号)、桂薯10号、三宝蜜薯等。奖补标准为300/亩。

申请奖补的主体和农户需在今年815日前完成地块种植,每个申报主体奖补资金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贫困户、贫困村产业基地按平南县扶贫产业奖补政策进行奖补。申报奖补截止时间为2020831日。

(四)验收标准和要求

1.基地全部完成种植满一个月,植株长势良好,达到常规种植密度2000/亩,种植有效株数达90%以上,植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种植密度和成活率计算采用抽小样方式核验,每个基地分别在三处地方分别抽样20平方米的种植面积进行计算平均种植密度和成活率)。

2.申报主体为法人类(除种植大户、村民合作社外)的,在项目申报日前经工商部门、农业部门登记注册成立,证照齐备,有固定的办公或经营场所。

3.采用GPS等常规方式验收基地种植面积,核验业主提供的基地面积佐证材料,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规模面积核定证明、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综合判定基地种植规模。

(五)申报程序及验收

奖补申报验收程序流程如下:

种植经营主体申报→县、乡验收组验收→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向县政府申请扶持资金→县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发放扶持资金。

1.组织申报

在申报截止日前,由官成镇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填写好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的申报内容,经村(社区)同意后,向乡镇政府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2020年平南县红薯规模种植基地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

2)种植基地土地承包合同、租赁协议或土地权属证明等;

3)三张种植基地远近不同角度拍摄的作物生长情况图片

4)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村民合作社证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2.验收、公示和资金拨付

1乡镇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核,填写初核意见,汇总辖区内项目申请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第一类种植规模(100亩以下)的项目由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派人员指导;其他类规模(100亩以上)的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组每组3人以上,申报主体应配合好核查验收组人员开展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验收结束后,验收单位将验收结果在镇、村主要公共场所张榜公示7天,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当场告知种植户,不予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公示结果和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金报批及拨付。由县农业农村局于当年9-10月份对种植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后向县政府申请奖补资金。县财政局按县政府批复的扶持资金金额,将资金指标下达至乡镇,乡镇按规定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至补助对象。

(六)工作经费

10/亩标准,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验收、技术指导、下乡补助等方面。按30/亩标准,落实官成镇发展万亩红薯种植基地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发动、验收、下乡补助等方面。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发挥农村金融政策优势,培育壮大红薯经营主体。

为了解决官成红薯产业发展过程中经营主体资金短缺的问题,对种植主体发展面积达50—100亩(含),当年提供不高于2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对种植主体发展面积达100—500亩(含),当年提供不高于5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对种植主体发展面积达500亩以上,当年提供不高于10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每个申报主体贴息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贴息贷款用于农户或红薯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红薯产业所需的生产资金,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或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等非生产性支出,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任何奖补及贴息。其他条件需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立产销对接平台,畅通红薯供销渠道

由县招商局、农业农村局及县农文旅投公司加大红薯加工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市场渠道提供方,提前介入当年红薯采挖上市工作,畅通供销渠道,保障效益。由县农文旅投公司牵头负责与官成镇各基地园区及种植户签订协议,在红薯销售出现滞销的情况下,由农文旅投公司按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统一保价回收。在202010月底前完成对官成镇各基地和种植大户的保价回收协议签订工作,同时着手开展创建培育我县红薯特色优势品牌工作。

、保障措施

官成镇人民政府指导辖区内红薯生产经营主体成立红薯产业协会,县农业农村局配合,指导产业协会规范和管理本地红薯生产经营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红薯生产技术的服务和指导工作,为合法合规的种苗流通渠道提供必要的配合,牵头组织协调县内金融保险机构对红薯种植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


附件:2020年平南县红薯规模种植基地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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