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3〕12号)有关规定,经公司公租房审查资格小组审查,拟对张桂芳等41人安排入住。现对以下申请入住江南苑公租房的人员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1年1月5日起至1月11日止)。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公司反映,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联系电话:0775-7833752,0775-7818366)。 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3〕12号)有关规定,经公司公租房审查资格小组审查,拟对张桂芳等41人安排入住。现对以下申请入住江南苑公租房的人员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1年1月5日起至1月11日止)。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公司反映,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联系电话:0775-7833752,0775-7818366)。 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