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雁山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意见,拟对以下15名好干部和12名好人进行表彰。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
一、“雁山好干部”拟表彰人选名单(15名)
潘爱祥 良丰农场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刘孙喜 雁山区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陶 纯 雁山区文联主席兼扶贫办主任
李桂华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刑检部员额检察官
陈 曦 雁山区工信局局长
李志杰 雁山区雁山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冯幸福 雁山区大埠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龚金旺 雁山区草坪回族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覃宏欣 雁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葛筛小 雁山区农业农村局干部、雁山镇东立村第一书记
唐国超 雁山区农业农村局干部、大埠乡黎家村第一书记
唐盛辉 桂林市雁山区消防大队党委书记、副教导员
唐明海 桂林市雁山中学校长
秦桂南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周超明 雁山区大埠派出所所长
二、“雁山好人”拟表彰人选名单(12名)
徐常腾 桂林市公安局雁山分局雁山派出所民警
林子付 雁山区环卫站保洁员
兰 勇 雁山区柘木镇司法所干部
白四发 桂林市雁山中学教师
陈直刚 雁山区柘木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任科员
葛荣连 雁山区雁山镇罗安村委会干部
刘向阳 雁山区柘木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胡忠国 31635部队政委
文爱伟 雁山区家合混凝土公司人员
刘长生 雁山区雁山镇茶江村委会保洁员
汤初明 雁山区农机局干部
唐建华 雁山区大埠乡古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雁山区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公示时间 从9月11日起到9月19日止。
联系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路18号雁山区委组织部或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路18号雁山区委宣传部
邮编:541006
好干部举报电话:3550310 (组织部)
好人举报电话:3554411(宣传部)
举报网站:http://yszzb@126.com
http://ysqxcb@163.com
中共桂林市雁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桂林市雁山区委宣传部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