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团”结对签约仪式暨“雏雁护航队”座谈会活动

2019-12-09 16:04:22 来源:桂林雁山区政府官网 作者: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充实“法治进校园”巡讲团的力量,加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近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共同举办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巡讲团结对签约仪式暨“雏雁护航队”座谈会活动。雁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莫运珍、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期、教育局领导、雁山辖区内11所中、小学校领导代表、广西师范大学“校园检察官助理”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开始,雁山区人民检察院王兴林检察长首先为此次活动致辞,王兴林检察长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教育工作,既是检察机关切实担负起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察职责使命,也是检察机关落实贯彻党中央“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要求。为此,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一支由检察官和“校园检察官助理”组成的“雏雁护航队”,他们将到结对的中、小学校精准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雏雁”们的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紧接着,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期发表了讲话,何期书记表示:“高校具有服务社会的职能,广西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学生以“校园检察官助理”的身份参加雁山区人民检察院的“雏雁护航队”,与雁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们一起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既结合了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业特色,有效发挥法学学子的社会价值,又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学生提供了社会实践平台,让他们在实践中体会法律人的初心,践行法学人的使命!”

雁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莫运珍对此次“法治进校园”结对签约活动给予高度肯定,莫运珍副区长表示:雁山区检察院以点对点、面对面的形式与辖区内中、小学建立结对普法机制,充分利用了雁山区高校教育资源丰富的区位优势,推进了雁山区法治建设,对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接下来,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李星,向大家介绍了雁山区检察院“雏雁护航队”的理念、发展方向,以及“校园检察官助理”的选拔、培训过程,并说明了结对签约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的开展方式。在交流环节,大家就“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如何长期有效的开展交换了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活动开展的详细计划。

座谈会结束后,雁山区人民检察院王兴林检察长为选拔出来的“校园检察官助理”们颁发了聘书,并宣布雁山区人民检察院“雏雁护航队”正式成立。“校园检察官助理”们,将会在雁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的带领下到辖区内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最后,在雁山区人民政府、雁山区人民检察院、雁山区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领导们的共同见证下,雁山区人民检察院6个“雏雁护航中队”的代表们与辖区内的11所中、小学校领导代表们共同上台进行结对签约。“雏雁护航中队”将根据结对学校的法治需求,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为了持久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此前,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与雁山区教育局通过沟通联系,双方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市雁检会〔2019〕1号)和《建立雁山区中小学普法教育长效机制的意见》(桂市雁检〔2019〕2号),并在活动当天下发给各个中、小学主要负责人。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在1号文件和2文件的指导下,与雁山区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辖区中、小学共同协作,开展“争做宪法小卫士,零距离感受法治”、“12.4国家宪法日”等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履职自觉落实贯彻党中央“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要求,切实担负起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察职责使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出检察智慧和力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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