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司法温暖,彰显人文关怀”——区人民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2万元

2019-12-30 09:41:24 来源:桂林雁山区政府官网 作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2月25日下午,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在桂林市政法委、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雁山区政法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鼎力支持下召开司法救助资金集中发放仪式,向14件涉民生案件中的困难当事人23人发放52万元司法救助资金,有效缓解当事人家庭经济压力。

此次发放仪式上,朱建荣院长介绍自2011年该院负责集中管辖桂林市五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以来,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该院在2018年引入保险救助机制,扩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尽可能帮助更多涉民生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在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中,该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全力解决当事人的生活困境。

雁山区政法委彭意坤书记在发放仪式上希望申请执行人拿到司法救助资金后,重拾生活信心,将这笔资金用到实处,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也强调雁山区政法委、雁山法院一方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另一方面将会持续密切关注困难申请执行人的生活状态,结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对象,主要是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涉民生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蒋某、莫某是这次申请司法救助中的典型,在2008年11月因为交通事故家中主要劳动力蒋某某身故,家中老无所依、幼无所养为农村贫困低保户,生活一直十分困难,在2019年向雁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事故中的被执行人苏某为肢体残疾,妻子携女儿出走,亦被所在乡镇评定为低保贫困户,在判决时赔偿了人民币三万元后,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指导下,申请执行人蒋某、莫某依法向雁山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经过雁山区政法委的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蒋某、莫某收到救助金人民币五万元,在会场特别激动、泛起泪光,拉着雁山区政法委书记彭意坤再三表示感谢。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雁山法院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具体措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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