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阳县支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用途变更及划拨转出让的批复 开地字〔2019〕37号相关信息

2019-12-20 00:00:00 来源: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阳县支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用途变更及划拨转出让的请示》(开自然报〔2019〕32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是同意将罗文芬、彭昭明两户共计8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阳县支行,同时土地用途由住宅用地变更为金融用地;

二是同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阳县支行将上述84平方米和开城籍国用(2000)字第0133号407平方米,共计495.4平方米(实测面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手续,土地用途为金融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未经县人民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出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是若今后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或市政设施等社会公共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上述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并根据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是你局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登记,同时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附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用途变更及划拨转出让审批表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用途变更及划拨转出让审批表


单位:㎡

序号

原土地使用权人

受让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面积

原用途

变更后用途

土地坐落


1

罗文芬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阳县支行

开城国用(1997)字第0015号

43

住宅

金融

城关镇东街


2

彭昭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阳县支行

开城国用(籍)字第0014号

41

住宅

金融

城关镇东街


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阳县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阳县支行

开城籍国用(2000)字第0133号

407

金融


城关镇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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