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两措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相关信息

2019-11-15 00:00:00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保底线

一是围绕“精准脱贫、全面小康”的目标,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9年1月份起,农村低保从4125元/人/年提高到4200元/人/年,城市低保从636元/人/月调整为650元/人/月,农低保标准同比增长1.8%,城低保标准同比增长2.2%。二是紧扣“建成高水平小康”的要求,稳步推进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水平提升工作。严格落实省里统筹制定的4200元/年的农村低保标准基础上,持续推进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水平提升工作,结合省里提标幅度和CPI涨幅,按照2%的增幅提高农村低保困难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即从2018年6000元/年提高到2019年6120元/年,上半年共计发放3049户5618人,发放资金共计529.1840万元。三是聚焦脱贫攻坚兜底工作,继续实施好各项救助政策,织牢救助扶贫兜底网。发挥救助兜底作用,按时发放各项困难救助金,加大对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支出型贫困”困难群众、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大排查、大走访,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为扶贫兜底总中心,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救急难等救助政策相互补充,完善织牢救助兜底网。

二、破难题

在持续加力脱贫攻坚贫困人口“清零”行动,切实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破难解困,巩固脱贫成效。一是打通扶贫“清零”堵点,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扶贫数据共享上持续加力。对每季度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救助名单进行大核查。是瞄准扶贫“清零”焦点,在持续重点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持续加力。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纳入社会救助保障情况开展大核查。三是突破扶贫“清零”难点,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双清双入双退”工作上持续加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特困户开展双比对、双核查、双入户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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