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府函字〔2019〕108号 乌当区水务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请批复乌当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乌水字〔2019〕169号)收悉。经2019年12月16日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乌当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实施方案》,由区水务管理局印发并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社区认真组织实施,于2021年前完成7条区管河道和9条乡管河道划界工作。 二、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对解决全区河道管理界限不清、权属不明、认识不统一问题,有效开展河道监管和执法,推动河道整治和水域保护等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方案顺利实施。 三、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问题复杂、政策性强,要抓紧选择不同河流开展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推进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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