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我局于2020年12月对辖区部分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开展了复用餐饮具监督抽检,共计抽检9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87批次,合格率96.7%。承检机构为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样品涉及大肠菌群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乌当区红喜缘餐饮店经营中使用的粥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贵阳市乌当区顺海森林大饭店经营中使用的小碗、茶杯,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检查,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