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贵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等六个系列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贵阳警备区、武警贵阳市支队,各人民团体,市管企业: 《贵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贵阳市高层次人才落户(居留和出入境、驾驶证换发)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就业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