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7-07-20 09:10:36 来源:乌当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贵阳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全区十二五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根据我区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培养、科学评价、合理使用、有效激励社会工作人才,按照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加强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安排,现就我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目的意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对全区创新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是推进全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全区要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就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性化服务、柔性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优势,及时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就必须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区社会和谐建设基础性作用。二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作为开展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够有效推动政府与社会的分工合作,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三是提升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及时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力量,为广大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优质均等的社会服务,有利于构建平等互助、礼让宽容的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疏导公众情绪,塑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增进社会公平正义,从根本上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出发,紧紧围绕区十二五四区发展战略,立足现实,着眼长远,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社会环境,为建立一支适应我区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坚强有力的社会工作人才支撑。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政府推动,各乡(镇)、社区和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依法规范、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职责;三是坚持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坚持突出重点,优先培养为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和个人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五是坚持立足基层,加强基层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六是体现我区特色,要借鉴其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着力建设符合我区实际,适应社会需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四)目标任务。全区要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和专业教育,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拓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领域,逐步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数量、结构和素质能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力争到2016年,各个社会服务工作领域建立不低于1个较为成熟的社会团队服务组织。

二、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社会工作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根据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提升转换存量人才和培养扩大增量人才相结合的思路,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建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1.加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培训。以提高开展社会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为重点,通过培训宣传,创造条件积极组织社会服务工作领域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养一批具有职业水平、社会工作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发挥他们在社会工作服务中的骨干作;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促使他们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培养扎根基层、注重实践、务实进取、甘于奉献、诚信友爱的良好作风。

2.加强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的培训。结合全区社会工作实际,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党群部门、人民团体、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基层村(居)民自治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等具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职责的部门或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以提高运用专业理念、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为重点,把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与干部的本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造就一批既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又熟悉本职工作业务,能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工作中困难和问题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

(二)因地制宜,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合理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1.建立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标准体系。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置的原则,在涉及社会工作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中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岗位,科学设置相应岗位等级、岗位数量,以及与社会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比例,形成我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配备标准体系。逐步推进社会工作者持证上岗制度,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同时,培育一支参与广、功能强、作用好的志愿者队伍,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构建社工引领义工,义工协助社工的互动格局。

2.明确相关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对从事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和康复、托养服务、儿童福利、收养服务、妇女儿童援助、困难职工帮扶、婚姻家庭服务、青少年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优抚安置服务保障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行政事业单位,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对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3.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要注重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大为农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农村社区服务。今后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要科学设置一定比例的社会服务专业招聘对象;争取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过引进等引进社会服务专业人才;积极通过柔情引进、项目合作等引进社会专业人才为我区服务。到2015年,实现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拥有5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农村社区、福利院(养老院)平均拥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目标,不断提高社会服务专业水平。

(三)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有序发展的原则,采取简化登记手续,完善注册办法,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以提供资金资助,争取项目、提供服务场所等方式,鼓励并帮助已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师)的人员创办社区养老、托幼、卫生等社会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事业,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能提供空间和舞台。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合作、政策支持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公益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四)落实各项配套制度,保障社工的薪酬待遇

1.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建立包括社会工作员、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内的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证书,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统一管理,录入我区高层次人才数据库,并按国家规定享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相关待遇。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持有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视解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宜。研究制定岗位津贴政策,将面对特殊服务对象、人身安全和精神健康容易受到伤害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范围。

2.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引进、政策补贴范畴,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证书的人员给予奖励。按照相关政策表彰奖励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群众认可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大力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针政策和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先进事迹,以精神鼓励、物质奖励等方式,逐步形成关心支持、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进而激发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

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区委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在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群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区群工委牵头抓总,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保、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卫生、人口计生、信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组织部门要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职能;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岗位开发设置和考核激励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形成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各乡(镇)、社区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构,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将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国家法律法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引入竞争机制,规范购买程序,完善购买方式,建立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个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居)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科学方法,提高村(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落实惠民政策等工作。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村(居)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热忱关心爱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他们开展工作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工作宣传力度,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确保各乡(镇)、社区党委,政府、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更多地认识社工、了解社工、支持社工和参与社工,为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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