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7-07-20 09:09:39 来源:乌当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中共乌当区委乌当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3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要求,牢固树立人才是加快发展第一资源的科学人才观,大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人才环境,为推动“四区”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和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重要意义。人才是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找准人才工作的关键点和突破口,科学谋划,大力实施符合我区实际的人才发展新举措,是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四区”建设步伐和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2.总体要求。大力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加快培养特色优势产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应用开发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型人才和实用人才。在充分用好现有人才的同时,积极引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切实解决人才总量不足、层次不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紧缺,人才队伍状况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3.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人才发展“四优先”(即: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要求,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坚持突出重点原则,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和领导,着力抓好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原则,合理配置不同领域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人才资源,整体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建立科学的人才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气魄、更优惠的政策、更有力的措施,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4.主要目标。通过“十二五”后三年的努力,力争实现“三提高、三集聚、两优化、一达到”目标,即:人才总量、素质和效能“三提高”,推动人才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管理领域、向重点发展产业、向产业园区“三集聚”,人才的结构和发展环境“两优化”,人才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力争全区每万人中人才资源数在1000人以上,人才总量占人力资源总量比重的10%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占人才总量的33%左右;技能型人才占人才总量的38%左右,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型人才的26%以上;人才贡献率达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45%以上;科技人才总量占人才总量的12%左右,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达28/年以上;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新引进高中教师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2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每千人中拥有卫生技术人员达4.5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占人才总量的14%左右,产业园区集聚各类人才占人才总量的60%左右。

5.推进人才机制创新。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全社会尊重和用好人才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围绕留住、引进、培养、用好人才等环节,在创新人才选拔、评价、引进、培养、流动、激励和投入机制上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录用方式创新,探索采取面试、实绩考察等方式,引进聘用企事业单位急需实用的专业人才。根据岗位需要,提供一定的科级领导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些紧缺的优秀领导人才。切实提高各类人才的待遇和地位,适当增加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在“两代表、一委员”中的比例。

6.科学配置人才资源。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以宏观层面谋划区域经济空间布局、引导优化科教和人才资源配置为重点,突出优化三个布局(即:交通布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打造聚集、激活人才的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提高人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加快城镇化建设,增强中心城镇承载能力,重点推动科技、教育、卫生和文化等资源相对集中布局,以打造便利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更大空间。

7.推动园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推动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加工、新材料等重点产业跨越式发展、促进军工企业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及标准厂房建设,为产业、企业集群发展、形成创新合力和聚集人才搭建良好平台,提升园区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整体水平。

二、围绕重点产业,壮大创新和创业人才队伍

8.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深入开展招商引才、项目引才和技术引才等专项活动,采取提供创业资助、工作场所、住房公寓、贷款担保、融资服务等措施,大力引进能引领重点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重点引进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创业的领军人才,鼓励高层次人才到研发和生产一线工作。对符合我区重点产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发展需要,直接引进到企业从事技术创新、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经营管理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一定住房补贴和生活津贴。

9.加大创新创业人才柔性引进力度。鼓励企业采取兼职聘用、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科研人才,把人才引进和智力引进有机结合,重点引进一批省内外知名的经济专家、管理专家、文教专家、高科技人才为我区服务。

10.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到企业任职(兼职)。通过保留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和继续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社会保险等“保职保薪”政策,支持区属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学校除外),到企业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任(兼)职工作,并获取相应报酬。

三、加大培养力度,开发现有人才潜能

11.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采取“政、学、产、研、金”合作方式,对35岁左右学术功底扎实、专业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大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依托国家、省、市、区重大科研项目、产业项目和工程项目,采取“人才+项目”培养模式,在实践中培养聚集创新型科技人才,重点在省管专家、市管专家队伍和创业领军人才中培养有实力竞争国家级、省部级专家的候选人才。对企业人员攻读乌当急需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证书的,给予一定学费资助;对企业创新人才的研究成果,按照专利申报数、申报成功数、专利成果转化等,采取“激励与业绩挂钩”方式,给予对应奖励。

12.加强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职业化水平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每年遴选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参加全市组织的赴国(境)外培训,推选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到国内著名高校参加专题研修或到知名企业挂职锻炼。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举办高层次学术研讨会或论坛,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供个性化培训机会。

13.加快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继续实施贵阳市户籍学生就读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免除学费政策,加强职业学校建设力度,加快培养和引进“双师型”(即“教师资格职称+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建设。采取校企联合、产教结合、工学交替、以师带徒等“订单式”方式,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培养技能人才。对企业自主培养或自学成才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定补贴。

14.加强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乡镇特岗医生计划”,在学前教育、中小学校、普通高中造就一批教学名师、骨干带头人、名校长等;推进重点卫生院集中布局到中心乡镇,引导和支持医师等卫生人才资源走向基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14年,力争启动乌当中学省级一类示范高中创建,推进羊昌示范性寄宿制中学建设;城市社区每万居民配置12名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配置1名全科医生。

15.大力推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采取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建立“五险一金”等措施,选拔(聘)一批优秀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社区、村(居)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文化等社会服务领域工作,加快建设适应基层社会管理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采取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与选调生到基层任职并轨方式,每年定向招考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社区、村(居)工作,充实基层党政人才队伍。改进公务员管理,对新招考的公务员,安排80%以上到乡镇工作。加大基层人才队伍的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多开展城市建设与管理、金融管理、征地拆迁等专业性强、针对性强的基层人才培训。

16.继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为目标,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适应我区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型乡土人才队伍。

四、落实优惠政策,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

17.税收优惠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的给予创业启动资金、科技资助资金、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对人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获得的收入,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享受省、市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或税费减免。

18.财税奖励政策。对各类人才创办并经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按省、市相关政策,采取“先征后奖”形式,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或个人。

19.住房保障政策。加快制定人才住房支持政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人才公寓和公租房,专门用于解决引进急需人才住房问题;对暂时不能提供住房的,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和购房补贴。

20.医疗、社保政策。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服务档案,搭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绿色通道,提高对高层次人才医保门诊个人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在校就读的子女可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

21.津贴补助政策。对于在我区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除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补助标准外,区级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逐步建立基层工作津贴制度,提高在乡镇及以下工作的各类人才的经济待遇。

22.职称岗位政策。按照省、市相关政策,创新适应发展需要的职称设置和职称评聘办法,逐步提升高、中级技术人才的聘任比例,多评多聘。对于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聘用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限制;对紧缺专业的特殊人才、或持有重大开发价值技术项目的人才,可低职高聘。放宽基层职称评聘条件,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在区级专业技术部门设置一定职数的正高专业技术岗位,在乡镇级设置一定职数的副高专业技术岗位,对在乡镇工作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时不受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限制。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鼓励支持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并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越级申报职业技能资格。

五、完善保障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体系

23.完善领导机制。健全党政“一把手”抓人才工作责任制,发挥党委在人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用人单位积极有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保证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24.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人才资源规模较大的部门、企事单位和乡镇、社区,必须建立相应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人才工作,负责本系统、本级党委政府(服务中心)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

25.完善目标责任制。人才目标考核将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加大指标权重,完善考核办法,强化结果运用,推动任务落实。

26.建立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区人才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把民营经济单位人才、城乡各类人才纳入统计范围,掌握了解全区人才动态,每年要发布人才统计公报,形成人才年度发展报告。

27.加大资金投入。区级财政按不低于每年一般性财政预算收入(不包含非税收入)的3%以上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等。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产业园区人才基地建设基金,支持园区人才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要按规定加大人才和研发经费投入,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高科研成果转化。

28.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产业发展优势、创新创业资源及人才发展政策,深入宣传高层次人才创业成功经验和优秀人才典型事迹。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在全区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积极主动、细致入微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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