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单位公示

2020-01-16 08:00:00 来源:巴彦县人民政府 作者:巴彦县住建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哈尔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暂行)》(哈人社发[2016]61号)规定:黑龙江省龙政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现申请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手续,巴彦县住建局清欠办对其公示7天,欢迎施工单位监督举报,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有拖欠,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待违法情形消除后我局将依照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手续。


                    申请返还农名工工资保障金单位公示

工程名称: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公示日期(7日)

工程地址

巴彦县巴彦镇新城区

建设单位

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施工单位

黑龙江省龙政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工时间

2018年11月30日

竣工验收

2019年10月22日

受理时间

2020年01月15日

欠薪投诉(咨询电话):0451-57522242

公示单位:巴彦县住建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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