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公告】巴彦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十五号公告

2020-02-13 08:00:00 来源:巴彦县人民政府 作者:巴彦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了更加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经巴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对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居民小区和村屯的封闭管理工作重点通知如下:

一、特殊封闭管理责任: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所在小区(屯)的乡镇党委书记(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特殊封闭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特殊封闭管理方式:实行挂牌管理。人员值班、硬围挡确保到位。除特殊情况外,禁止一切人员和车辆进出,禁止小区(屯)内部走动串门。每个小区(屯)的特殊封闭管理时间以确诊病例诊疗时间、疑似病例的排除时间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时间为准,存在上述情况中两种以上的,以时间最长的为准。

三、特殊封闭管理期间的生活保障。建立小区(屯)对外电话、网络购物渠道,商家可以送货到小区门口或屯内小卖店。确实因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自行购物的,可委托购物,费用自理。

对于违反本通知要求的,依法严厉打击。举报电话:0451-56058911。解除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巴彦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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