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1月初,嫌疑人于某春在巴彦县山后乡平阳村鲍家屯自家南侧园子内架设两个捕鸟粘网,用于非法捕杀鸟类。 11月3日,嫌疑人于某春到巴彦县山后乡福源饭店出售其非法捕捉的鸟类时被正在附近巡逻的山后派出所民警发现,并将于某春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 随后民警在于某春随身携带的鸟笼、丝袋子及于某春家中共计搜查出用粘网非法捕杀的小太平鸟5只、赤胸山雀8只、苏雀及北朱雀105只、黄雀11只、黄胸鸥3只,经巴彦县林业局鉴定上述鸟类均属国家和黑龙江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于某春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 现于某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