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靓2019】巴彦县水务局:奋力书写抗洪抢险新诗篇

2020-01-13 08:00:00 来源:巴彦县人民政府 作者:巴彦县水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防汛抗旱工作一直以来是我县工作重点,更是水务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1月29日,水利部下发《水利部关于加强2019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水防〔2019〕34号)文件,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水务优势,进一步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职责。面对着机构改革期间工作调整、职工思想变化,水务局不等不靠,按照“宁可跨前一步形成重叠,不可后退一步形成缝隙”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一是水务局工程技术人员,于4月份开始,对全县的防洪工程、防汛责任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对防汛工作责任落实、预案制定、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山洪预警设施、城镇排涝、在建水利工程进行检查,重点对全县10座中小型水库进行汛前排查,从“三个责任人”“三项措施”进行落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现场培训。

二是借鉴历年防汛经验,结合今年汛前基本形势,提前修改完善各类预案,下达10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及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松花江干流巴彦段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洪水灾害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城镇防御内涝等各类预案审查意见,并进行审批。

三是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巴彦县现有600平方米防汛专用仓库1座。储备铁线、编织袋、彩条布、无纺布、救生衣、冲锋舟、照明灯等各类物资;代储木杆40立方米、中砂5万立方米、块石3万立方米、汽柴油各100吨。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总体要求,县水务局积极争取省、市、县防汛资金、物资支持,及时补充购置相应防汛物资,增强我县防汛物资储备能力。

四是完成汛前河道清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防春汛抗春涝的实际要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江河水库“清四乱”公告》,要求各乡(镇)政府迅速行动,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汛前无条件地对行洪区内阻水障碍物进行集中清理,保证行洪畅通和度汛安全。同时,对城内排水管网提前进行清理,增强防治区排涝能力。五是开展山洪预警设备、重点排涝区域巡查检查,对已建成的山洪预警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同时配发手摇报警器和锣等人工预警设备,增强防治区预警和排涝能力,为县防汛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6月初,县水务局全面恢复防汛办公,保证通讯24小时信息畅通。自7月中旬开始,我县连续普降大雨、局部乡镇突降暴雨,降雨周期长、雨量大、灾害严重程度数历年之最。松花江巴彦县段持续超警戒水位50余天,境内少陵河、泥河、漂河、五岳河、猪蹄河、泉眼河等多条河流堤防漫堤,部分堤段决口成灾;10座水库中有3座中型水库持续超汛限水位,多个小型水库临界汛限水位;通过山洪、气象、水文监测站点显示,仅7月份全县就遭遇4次较大降雨过程,70个站点不同程度发生降雨,累计最大降雨量392毫米,累计降雨超过200毫米的站点达31个。连续降雨加之上游来水,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9.6万亩,不同程度水毁桥梁159座,涵洞339个,水毁堤防4.8公里,受灾人口达30338人,紧急转移人口480人。

面对严重的洪涝灾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救灾。

一是县水务局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责,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汛情,加密监测频次,加强水雨情监测,提前发布预警、提早防御处置。主持召开防汛会商,及时发布相应预警级别、启动相应预警响应。

二是水务局长带领多个防汛专家组,第一时间调拨各类防汛物资物料,深入灾情最为严重的华山乡、西集镇、松花江乡等堤防抢险一线,连续多个昼夜组织抢险救灾,为防汛抗洪提供技术支撑,保住了上万亩农田被淹,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县累计投入防汛编制袋34万条、彩条布240捆,土工布2.6万平方米,铅丝石笼2.5吨,铁线4.5吨,大小抽水机泵90台套,砂石料1.5万立方米,救生衣500余件,组织抢险人员1.2万人次,出动各类机械车辆2284台次,抢险机械设备1176班次。

三是组织灾区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工作,全力修复水毁工程,尽快恢复损毁堤防、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加强排涝排水工作力度,疏浚河道和城镇排水管网,确保群众出行畅通,最大限度减轻农作物因灾损失。由于组织有力、调度科学、措施得当,全县没有发生因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防汛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作出水务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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