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检察官王蕴卿:勇挑重担 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020-04-08 14:57:34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王蕴卿,女,汉族,1964年10月出生,1985年考入检察机关,历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政治部、控申科副科级检察员、副科长(正科级检察员),2009年12月任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团结镇检察室主任,2013年7月任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她先后被省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多次被评为市委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2年度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室先进工作者,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夯实基础,把乡检室建成基层战线上的一面“红旗”

  道外区检察院乡检室工作基础较弱,王蕴卿任职团结镇检查室主任时,全院三个检察室都集中在院反贪局办公,工作也是配合反贪局办案,处于“乡镇内无办公室、无宣传阵地、无基础档案资料,与乡镇党委政府和群众联系少”的“三无一少”状况,基层法律监督工作十分薄弱。她到任后,在各方支持下,短时间内在镇里设立了办公室,悬挂出镇检察室、检察联络室、民事行政联络室牌匾和检察工作宣传板,设立了举报信箱,配齐了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了乡镇基本情况、来信来访、举报线索受理审查、重点人等台账以及驻镇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记录簿,广泛发放 “检民联系卡”,与辖区群众建立起24小时365天畅通联络,超额完成了院里“十件实事”的工作任务。通过她几年的不懈努力,一举扭转了乡检室落后的工作局面,并将团结镇检察室建设成为全省检察工作基层战线上的一面“红旗”。

  创新机制,靠提升工作效能完成了繁重的基层法律监督任务

  团结镇检察室仅有两名工作人员,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任务,王蕴卿不等不靠,对内在开展重要工作时,与其他乡检室密切配合,集中使用干警人力资源,工作联动;而在职务犯罪预防、民行诉讼、自侦案件等方面则根据需要,与院内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工作联动,使检察工作效能最大化。对外则与乡镇党委、政府联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与街道办事处、社区联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与区纪委联动,入驻重点工程第一线,针对重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违法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堵塞漏洞;与辖区派出所联动,加大了对辖区特殊群体的监管和矫治力度。通过创新内外部工作联动工作机制,大大提升了工作效能,出色完成了基层法律监督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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