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卫函〔2019〕203号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黑卫监督函〔2019〕73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健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黑卫监督函〔2019〕7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注重与相关工作的衔接 按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将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与其它工作任务的整合与衔接。要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与省级卫生监督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省级下放工作任务承接,落实好放管服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定期跟踪、督促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精神,2019年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包括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原则上由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2019年检测任务分配如下:省级疾控部门负责水质处理器、进口涉水产品、消毒产品检测;市级疾控部门负责涉水产品的产品安全性检测(包括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和被抽取单位是市管单位的检测任务;其它检测任务由被抽取单位所在区、县疾控部门负责。 各级疾控要与同级监督机构沟通,确定监测单位名单,明确监测时限,采样要求等工作细节,确保工作的如期完成。 三、完善底数 为了确保2019年水质处理器实体经营单位和网店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开展,市卫生监督所要指导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按省卫健委要求,建立全市水质处理器实体经营单位名库和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名库,后双随机抽取落实任务。 四、做好结果报告与公示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完成相应工作,要及时通过信息报告系统按归上报相关信息。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区、县(市)要参照2018年公开模式,按规定的时限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 建立工作统计通报制度 市卫生监督所每月汇总各地抽检任务执行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依托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平台统计数据进行季度通报。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要定期跟踪辖区任务进展,特别是要把任务检测、抽查结果公示等薄弱环节作为重点,确保抽查工作的全面完成。 六、严格结果报送时限 医疗卫生等专业的抽查结果,通过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报送。公共卫生专业中,尚不能通过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上报的结果,仍通过人工报送纸质汇总表的形式进行。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收集、审查、汇总,分析各区、县(市)上报信息,按《2019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要求向我委提交抽查任务执行结果报告。我委与市卫生监督所将适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周玲 联系电话:86776793
附件:2019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3日
附件 2019年呼兰区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双随机抽查公示 (7月22日至8月8日)
注:此抽查结果由呼兰区卫生监督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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