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公示(木兰县国家一般气象站基本设施建设项目)发表日期: 2020年01月17日 出处:木兰县人民政府 作者:木兰县住建局 该信息已被浏览:次<$[信息内容]>beginZJEG_RSS.content.begin根据《哈尔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下列公司承建的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现申请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手续,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公示5天,欢迎相关单位监督举报,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有拖欠,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待违法情形消除后我局将依照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手续。 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单位公示
欠薪投诉(咨询)电话:0451—57083758、0451—57084322。 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6日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