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3号)发表日期: 2020年01月28日 出处:木兰县人民政府 作者:木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该信息已被浏览:次<$[信息内容]>beginZJEG_RSS.content.begin各住宅小区、各公办敬老院、各民办老年公寓: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我县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住宅小区、公办敬老院、民办老年公寓实施封闭式管理。 住宅小区外返业主和流入小区客人,应主动向县物业管理部门(电话:13199456999)报告自己基本情况。物业管理人员立即到岗工作,对出入车辆及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禁止小区间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同时小区业主无特殊情况,不要到小区公共场所随意走动。公办敬老院、民办老年公寓严禁非本院人员入院,坚决做到“不出一人,不进一人”。县民政局要指定专人,开展督导检查。各乡镇政府要全面加强对辖区内养老和福利机构的日常巡查,确保联防联控措施落实到位。 特此公告。 木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