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 2020年02月25日 来源:木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防控指挥部 该信息已被浏览:次<$[信息内容]>beginZJEG_RSS.content.begin为进一步做好木兰镇城区交通管制工作,有效管控进出车辆和人员。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将木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防控指挥部第13号公告中,“木兰镇城区保留振兴大街与东、西环路两个进出口,其余实行封闭管理。”之规定,调整为“木兰镇城区保留振兴大街中心路进出口,其余实行封闭管理。”本调整决定自2020年2月25日0时起执行。 木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