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初级中学校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木兰县初级中学校长选聘公告

2020-06-17 00:00:0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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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机制,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公开选聘县初级中学校长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能科学谋划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开拓进取,业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威信。

4.具有胜任领导岗位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身心健康。

(二)任职条件

1.现职务要求:现任县内各中小学校长、各中学副校长、教育局直属单位等同于中学副校长以上级别的干部、教育局中层干部以及教育系统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

2.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1970年6月2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5周岁(1965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经历要求:副职任现职(级)需满2年以上;

5.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

二、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公开选聘木兰县初级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至县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6月20日(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20日17时),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验,查阅人事档案,征求纪委等相关部门意见。审查结果报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三个环节进行(总分为100分)。

1、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内容为教育、教学法规等相关知识。取前十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面试。

3、组织考察(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分)。竞聘工作小组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取前五名,到其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四)确定岗位人选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的综合成绩对选聘人员提出使用意见,确定拟任初级中学校长人选。

本公告由木兰县初级中学校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开选聘木兰县初级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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