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强化落实社区村屯疫情管控工作

2020-03-31 00:00:0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作者:毕殿声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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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强化实行社区村屯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通知。木兰县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持续抓好社区(居民小区)村屯疫情防控工作。

社区(居民小区)村屯从封闭式管理转向流动式管理,并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按三级响应要求,明确属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县域辖区内做到社区村屯疫情防控“三项措施”落实到位,对辖区内“三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负责整改,坚决把好社区村屯防疫关。

对社区村屯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麻痹思想、疏忽大意及漏洞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对执行“三项措施”不严格,不按规定进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并形成疫情防控隐患或直接造成后果的;对开放式老旧小区未因地制宜采取适当办法造成“三项措施”不落实的;社区(居民小区)村屯未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三项措施”,或者专门人员脱岗、漏岗的;对未落实或落实“三项措施”不到位,造成确诊病人、疑似病人进入及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违法违纪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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