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木兰县行政区划

2019-09-28 22:27:24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区划沿革

  中国小康网 1946年1月,木兰解放,县民运工作委员会将全县划为街市、城垣、利东、柳石、大贵5个行政区。1946年2月,东兴解放,县民运工作委员会将东兴也划为一区(城区)、二区(新民)、三区(姜家岗)、四区(满天)、五区(大营)5个行政区。

  1947年11月,东兴县并入木兰县后,全县划为9个区:街市区(木兰镇全部)、东兴区(东兴镇全部)、城西区(吉兴乡全部)、城东区(五站乡全部、建国乡南部)、柳石区(柳河镇、石河乡全部)、利东区(利东镇、东风乡全部、建国乡北部)、大贵区(大贵镇、龙江乡全部)、新民区(新民、新胜乡全部)、满天区(满天乡全部)。

  1950年10月,按松江省政府规定,将9个区按顺序称呼:一区(街市区)辖4个街道,二区(东兴区)辖7个村、4个街道,三区(城西区)辖12个村,四区(城东区)辖15个村,五区(柳石区)辖21个村,六区(利东区)辖17个村,七区(大贵区)辖14个村,八区(新民区)辖12个村,九区(满天区)辖9个村。

  1956年,实行小乡制,将9个区划分为21个乡,1个镇。

  1958年3月,将21乡1镇,又重新划归8乡1镇(即原9个区)。同年8月,在人民公社化高潮中,将8乡1镇改为9个人民公社。

  1961年,将柳石公社分为柳河、石河两个公社,全县共10个公社。

  1962年,新民公社划分为新民、新胜两个公社,将兴隆公社分为五站、建国两个公社,全县共12公社。

  1972年,将利东公社分为利东、东风两个公社,全县共13个公社。

  1975年,将大贵公社分为宏大、龙江两个公社,全县共14个公社。

  1980年,东兴公社改称东兴镇人民政府,其余13个公社改称经济管理委员会。至1981年末下辖164个大队,814个生产队。其区划名称。

  1982年开始,先后将12个公社改为12个乡人民政府。生产大队改为衬、屯。

  1984年,木兰镇改称木兰镇人民政府,柳河乡、利东乡、火贵乡改为镇建制。至此,全县有5个镇、9个乡、169村、400屯、11个街道办事处。

行政划分

  截至2005年末,木兰县辖6个镇、2个乡:木兰镇、东兴镇、大贵镇、利东镇、柳河镇、新民镇、建国乡、吉兴乡。86个行政村(少数民族村3个),400个自然屯。木兰镇是县政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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