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行为,追究刑责!|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13号公告发布

2020-02-15 17:53:41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南岗e家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13号公告


(2020年2月14日)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入哈人员信息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拒绝登记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登记信息、不如实登记信息的,按照“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予以处罚。


二、在入城登记时,对刻意隐瞒病症,不如实叙述近期行程和接触人员,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的,按照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强行冲闯入城登记工作站,扰乱公共秩序的,按照扰乱公共秩序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涉嫌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现场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登记、防疫、检疫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按照妨碍公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涉嫌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往期精彩回顾



区委宣传部





长按二维码关注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