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性社会组织2019年度报告事项须知

2020-06-05 08:49:00 来源: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全区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全区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以下简称“年报”)。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等因素,此项工作延迟到930日结束。进行年检报告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报工作,为提高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组织年报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送年报材料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南岗区民政局

 202064

     

 

     附:全区性社会组织2019年度报告事项须知

一、年报范围、时间及地点

年报范围:凡是2019630日前,经我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均应参加年报;年报时间:202068日至2020930日;年报地点:南岗区海城街140 政务审批大厅2222社会事务科

二、年报所需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年度报告表(可下载)

 最新社团年度报告表(1).doc

 最新民非年度报告表.doc

     按照年报表要去认真填写,不允许空项。在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印章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作出结论并加盖印章后报送至我局。

(二)年度工作报告

(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仅限俩年以上未年检的社会组织,年检守时的社会组织不需要做年度审计报告)

(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三、预约及咨询方式

年检社会事务科将以建立工作群的方式通知各个社会组织预约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社会事务科电话0451-8621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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