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哈尔滨市南岗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0-11-25 08:00:00 来源: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南岗区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选调后统筹安排在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委巡察机构工作,具体岗位为:

1.审查调查岗位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

2.区委巡察机构岗位1名。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hrbng.gov.cn

(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四、选调范围

黑龙江省各级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1)审查调查岗位:需具有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政府法制)、审计、财政、税务等工作经历或具有法学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区委巡察机构岗位:需具有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政府法制)、审计、财政、税务或党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政府办等党政综合管理部门相关岗位经历。

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11月25日,每人限报考1个选调岗位。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考核等次除外)。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9时—12月3日18时。

2.报名邮箱:ngqjwzxbxd@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经扫描或拍照后,形成压缩文件包,文件包名称为“姓名+联系电话”,发至报名邮箱。具体包括:

(1)《2020年哈尔滨市南岗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公告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写本人信息,并需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公务员登记表》、编制证明(可在编制平台打印)、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4)二代身份证。

(5)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出具的廉政鉴定。

(6)2寸照片(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单位”)。

(7)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填写《诚信承诺书》(在公告网站下载)。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基本条件,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或有关规定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向其所在单位反馈相关情况。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包括准考证发放,笔试、面试时间,查询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等,均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网www.hrbng.gov.cn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政策咨询电话:0451-82706145  联系人:田伟贺

七、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等。

3.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笔试结束后,请考生通过公告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选调数量与考生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可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若进入面试人选不足2人,根据实际情况,缩减、合并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2.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所有纸制材料,经复审合格,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告网站上公示3天。

3.面试规则。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选调。

(三)查询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请考生通过公告网站进行查询。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最后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南岗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南岗区纪委监委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南岗区纪委监委具体实施,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选调,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公告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南岗区纪委监委向南岗区委组织部报送拟选调人员名单等材料,经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选调纪律和组织

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在南岗区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由南岗区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必须遵守选调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处理。


防疫要求:

考生在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前向南岗区纪委监委申报。考生在考试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龙江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尔滨市南岗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附件12020年哈尔滨市南岗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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