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水利部和省市关于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和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两规两划”)工作安排部署,我局已完成南岗区河湖划界工作,现在按省市要求,需将河湖划界成果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相关涉水法规、管理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以及划界河湖岸别、长度、宽度、面积等。现按照要求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并反馈。 联系人:林冠乔 82701545 邮箱:ngqhzb@163.com 附件:《关于南岗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南岗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