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护行政复议申请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行政复议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以尚志市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尚志市司法局从2020年2月9日起暂时关闭尚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停止现场接受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停止接受现场咨询和解答,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请申请人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提交。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接受隔离、治疗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等原因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本通告第二条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中止或延期行政复议案件审理。 其他未尽事宜,可向尚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13115504220 传真电话:53323301 邮寄地址:尚志市尚志镇尚志大街249号尚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邮政编码:150600
尚志市司法局 2020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