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出台“聚英留才”13条政策向天下英才广发求贤帖

2020-09-09 08:00:00 来源: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日前,尚志市出台《实施“聚英留才”13条人才政策的意见(试行)》,以最大诚意、最大热情,广纳贤才、汇集英才。

政策一: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对新进入尚志市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不含中省哈驻尚单位,下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在原有工资标准基础上给予定期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具体是:①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2000元/月,3年共发放7.2万元;②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1000元/月,3年共发放3.6万元;③具有“双一流”院校(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500元/月,3年共发放1.8万元。生活补贴按年申请,年底发放。

政策二: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落实《尚志市进一步扶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试行)》要求,新签约注册、符合尚志市产业发展方向、对尚志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规模工业企业,全职引进且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双一流”院校(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研究生、技师(含退休人员),3年内按企业支付薪酬30%的比例,给予每人每月最高4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在尚志工作满3年后,一次性兑现生活补助。

政策三:企业引进人才奖励政策。落实《尚志市进一步扶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试行)》要求,本市规模工业企业与外地返乡大学生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每引进1人给予企业最高4000元的一次性入职补贴,每个企业奖励不高于20万元。引进人才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在尚志工作满1年后,一次性向企业兑现奖励。

政策四:人才公寓政策。结合实际建设人才公寓,对在尚志市范围内无住房的人才3年内提供周转住房服务,3年内免租住费、物业费、取暖费、网络费。服务人员范围如下:①尚志市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新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及选调生;②尚志市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另外,在人才公寓空余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困难、在尚志无住房且全日制学历为本科一批次的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申报,可入住人才公寓,使用期限1年。

政策五:人才安家补贴政策。按照哈尔滨市要求,对2020年以来定向招录到市直机关工作的选调生,给予安家费。定向招录的选调生在尚志工作满5年后,一次性兑现安家费。①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8万元;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6万元;③“双一流”院校(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给予安家费3万元。另外,对选调生及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新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在尚志无住房的,给予租房补助。入住人才公寓的,入住前在尚志工作期间给予租房补助500元/月;因特殊因素,无法入住人才公寓的,按照500元/月标准给予租房补助;租房补助政策最多享受3年,按年申请,年底发放。

政策六:域外人才调入政策。有计划地吸纳优秀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尚工作,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择优调入以下五类人员: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双一流”院校(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乡科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3”产业体系建设所急需专业岗位,引进人才按本《意见》享受政策。其中:①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为尚志户籍的优先调动;②本人配偶、子女为尚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优先调动。

政策七:人才家属安置政策。对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新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具有副高级职称、高级职称的人才配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根据其编制,统筹全市编制情况,妥善安置到相应空编岗位;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根据学历和专业情况,优先推荐进入企业就业。

政策八:人才优先重用政策。对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双一流”院校(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乡科级副职及以上人员,到尚志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的,试用期满后,分别按照职务与职级并行要求落实职级待遇,并纳入全市后备干部进行管理(含新引进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对表现优秀的机关、参公和事业单位人才,优先提拔重用和晋升职级。

政策九:人才子女教育保障政策。对在尚志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以及招商引资企业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异地引进的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的人才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安置在尚志市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到尚志市任意公办学校就读(在新一年招生工作前提出申请);子女中途转学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到尚志市尚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政策十:人才医疗保障政策。为在尚志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以及招商引资企业工作的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异地引进的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的人才发放 “尚志市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卡”,由尚志市人民医院、尚志市中医医院、尚志市妇幼保健院、尚志市第二人民医院(亚布力镇中心卫生院)开设“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窗口,进行诊疗服务,人才本人可持卡享受优先诊疗服务。每年免费为人才本人提供一次常规性体检。

政策十一:人才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政策十二:人才创业担保服务政策。对在尚志创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按照《尚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尚政办规〔2018〕10号),落实担保贴息贷款政策,个人最高额度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

政策十三:柔性引智政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采取挂职兼职、联合攻关、项目顾问、技术咨询、“候鸟式”聘任等方式,柔性汇聚一批院士、行业领军人物及国内知名科研院所、高校的高层次人才、各领域专业人才等资源。来尚志工作不计时间长短,视业绩贡献和科研成果转化,给予一定津补贴、项目资助和一次性奖励。对于有意到尚志市长期发展的高层次人才,由相关单位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部门,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哈尔滨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哈人社发〔2017〕52号),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一个更加开放的尚志,已向你敞开了怀抱,相信才华横溢的你,定能在尚志这片广阔天地,大显身手、大展作为,用奋斗拥抱幸福美好的未来!

附件:尚志市“聚英留才”13条人才政策办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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