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的代理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经通河县财政局的要求,在通河县辖区内增加两家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人民银行通河县支行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哈银发182号)的规定进行资格评审,现将评审结果通告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通河县支行
哈尔滨银行通河县支行
两家金融机构的评审资料为资格认定合格。
人民银行通河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