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通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2020-02-02 00:00:00 来源:哈尔滨市通河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关闭与群众日常生活非必需的洗浴、美容院、社区按摩养生场所、健身场所、儿童室内游乐场等服务场所。饭店不得营业用餐,可送外卖。

二、在公园、广场、体育场内禁止唱歌、跳舞、秧歌、体育比赛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三、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禁止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以任何形式从事活禽活畜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四、临时关闭医疗机构中的各类门诊部及单采血浆站,只保留县、乡、村公立卫生机构,不设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含村级卫生室)不允许接待诊疗发热病人。

五、我县各类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暂按原定3月2日开学时间执行,普通高等学校3月1日以后开学。严禁学生假期到校、严禁学生提前返校、停止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各类院校要切实加强校园管控。

六、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在2月8日前暂停办理婚姻登记等相关业务。

七、凡正常营业场所要提示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场所必须每天进行消杀,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不按标准执行的一律关停。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拒不执行本公告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联防联控措施落实到位。

特此公告。

 

 

                          通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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