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蔓延,形势严峻,元宵节将至,为有效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通河县防疫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举办大型活动的公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关于元宵节期间禁止举办一切人员聚集性活动的通告》如下: 一、严禁一切人员聚集行为,禁止在广场、街道等进行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禁止一切人员在冰面进行滚冰等各类人员流动和聚集的民俗文化活动。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凑热闹,不聚会。 四、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特此通告
通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