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自2021年1月12日起,县市场局对全县13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检查中4家药品经营企业主动停售“退烧药、止咳药、感冒药和抗生素”制剂,绝大多数能够按照疫情指挥部的文件要求经营药品,做到“四类药品”“沃填报”、扫健康码、行程码、店内员工和要求顾客佩戴口罩、对药店进行消杀、对进店顾客测温,员工上下班测温,及时将营业环境通风、人员禁止聚集。但也有少数药店未按照疫情期间要求经营,未准确填报“沃填报”、在药店内未佩戴口罩、营业店堂未进行通风和消杀、龙江健康码和行程扫码执行未到位等情况,根据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对鑫泰药店、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聚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金天爱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同仁药店、好医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惠康店、博康药店有限公司、金天爱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泰药店、博信大药房有限公司、鑫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宝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隆二分店等9家药品经营企业要求进行停业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