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通河县历史沿革

2019-09-28 22:36:2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清代以前

  中国小康网 通河在1万年前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伴随中华文明的开启,先后有肃慎及其后裔的挹娄、勿吉、女真人在此繁衍生息。

  两汉时期,肃慎改称挹娄。南北朝时,挹娄又改称勿吉。隋、唐时期,改称靺鞨,属黑水靺鞨;归安东督护府和黑水督府辖。

  辽、金时期,为女真居地,属生女真,归上京会宁府(今阿城白城)辖。

  元朝,属辽阳行中书省,境内设捻站、哈散干户府、吾纳忽站、塔海军民万户府,屑水达达路(又称"水鞑靼")。明朝,属奴儿干都司辖,境内设有:木兰河卫、撤力卫、哈散千户所、五纳忽卫,皆生女真居地。

  清代时期

  清朝,为呼兰城守卫辖地。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吉林将军奏以三姓西阿勒楚喀,地势辽远,驿递不便,请在巴彦苏苏(今巴彦县)东设置庙葛珊站(一站)、鄂勒果木索站(--站)、崇古尔库站(三站)、富拉珲站(四站)、佛斯亨站(五站)。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于三站设大通县,辖境包括通河和方正两县,隶属于吉林依兰店。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大通县,隶属吉林省依兰府管辖。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北实行行省制,以松花江为吉林、黑龙江两省的省界,通河县改隶黑龙江省,为绥化府所辖。宣统元年(1909年),大通县所辖的江南十旗公田局析置,名为方正县。

  民国时期

  民国三年(1914年),将县治移至岔林河东岸,因与甘肃省大通县重名,改名通河县,隶属黑龙江省为三等县,同年将通河县部分行政区域划归凤山镇没治局所辖。

  民国十八年(1929年)1月1日,凤山镇设治,名为凤山设治局。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4月29日,日本关东军61炮舰联队侵占通河,日本人在通河成立“通河县公署”伪政府。伪大同二年(1933年)10月1日,日寇为防备抗联在山区的活动,将北部山区设凤山县。伪康德元年(1934年),伪满洲国实行机构改革,划东北为14省,通河县归三江省管辖。

  1946年2月7日,中共通河县委、县民主政府成立。隶属中共合江省工委、合江省政府。

  1946年4月下旬,中共北满分局,吉黑军区(北满军区)机关及松江省、松江省军区机关撤离通河进入哈尔滨。6月,通河县由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中共通河县委、县政府隶属中共松江省委、省政府二分区(哈北)地委、哈北专员公署。8月,中共哈北地委、地行署撤消,中共通河县委、县政府由松江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

  1949年7月,通河县民主政府改称为县人民政府。

新中国成立以后

  1954年8月,松江省建制撤消,并入黑龙江省,通河县委、县政府隶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直辖。

  1956年3月,中共绥化地委、绥化专员公署成立,通河县委、县政府隶属于绥化地委、绥化专员公署。

  1958年8月,通河县委、县政府隶属于松花江地委、松花江专员公署。

  1960年4月,松花江专区撤销,通河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

  1965年8月,复设松花江专区,通河县归松花江专区辖。

  1996年,通河县归哈尔滨市管辖。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