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细则》(黑扶组字〔2017〕14号)和《延寿县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延扶组发〔2019〕64号)要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据退出标准逐项进行验收,经乡镇人民政府公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定通过,确定永兴村等1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019年度脱贫出列,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延寿县人民政府 |
按照《黑龙江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细则》(黑扶组字〔2017〕14号)和《延寿县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延扶组发〔2019〕64号)要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据退出标准逐项进行验收,经乡镇人民政府公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定通过,确定永兴村等1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019年度脱贫出列,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延寿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