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适应症含“发热”内容“退烧药”的通知(延疫指发〔2020〕24号)

2020-02-13 08:00:00 来源: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延疫指发〔2020〕24号


广大市民、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提高发热患者的鉴别诊断率,引导患者科学合理就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4日零时起,全县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暂停销售适应症含“发热”内容的“退烧药”药品,并在门店外以公示形式告知。禁售期间如发现经营销售“退烧药”药品的,依据疫情期间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禁售期间,县城内如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到延寿县人民医院就诊;各乡镇如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直接到乡镇卫生院或村级承担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室就诊。   
  本通知自2020年2月14日零时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延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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