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延寿县产粮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2019-01-02 08:00:00 来源: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方案》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案》黑政发[2016]46号和《哈尔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哈政规[2017]35号要求,加强延寿县产粮大县土壤环境保护,逐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生态安全,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编制过程
  主要依据2016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46号,2017年8月17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哈尔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哈政规[2017]35号。
  2018年4月30日,延寿县环保局经与我市相关科局、哈市专家多次沟通、交换意见后,于2018年5月25日,完成《延寿县产粮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初稿),5月28日,延寿县环境保护局将《延寿县产粮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下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6月7日部门意见反馈给编制单位,并由编制单位进行了修改。6月10正式稿印制完成。10月22日经延寿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研究。10月22日,延寿县人民政府发布《延寿县产粮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根据相关要求,延寿县为产粮大县要发布《延寿县产粮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1、延寿县土壤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2、延寿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3、延寿县土壤环境保护概况。
  4、延寿县土壤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分工及管控措施
  5、延寿县土壤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
  6、延寿县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7、延寿县土壤环境保障措施。
  8、延寿县土壤环境组织实施。
  四、《方案》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按照《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规定(试行)》(哈政办[2017]20号)规定,《方案》解读机构为延寿县环境保护局,日常解读人为延寿县环境保护局张海军,联系电话:53027121,涉及其他部门的详细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解读。




【文件】延寿县产粮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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