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延寿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9-10-11 08:00:00 来源: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编制背景和目标
  从我县实际出发,重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和预案适用范围、应急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机制、事件分级及其响应机制、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做了调整。较之2012年印发的原《预案》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精炼,定位更加准确,层级设计更加清晰,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应急”特点更加突出,响应流程更加顺畅,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更强。近年来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公共安全的要求,使原《预案》在突发事件的定义、预案适用范围、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迫切需要对原《预案》进行修订,以适应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原则
  《延寿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八章四十五节,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测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解释与实施。重点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加强对突发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突发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县、乡(镇)、村(社区)或企业三级负责制;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分级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并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三)坚持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整合应急救援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延寿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十三五”期间哈尔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解读单位
  《延寿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延寿县应急办负责解读。




【文件】延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寿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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