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延寿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0-01-09 08:00:00 来源: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延寿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二、《实施方案》制定目的
  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统一审批流程
  1.精简审批环节。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合并审批事项,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
  2.规范审批事项。按照统一要求,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逐步形成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要本着合法、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统一数据平台
  1.使用审批管理平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按照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完成与省、市级审批管理系统的对接。审批管理系统可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
  2.实现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电子归档。
  (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形成协调一致、管控全域的空间数据体系,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建立“多规合一”协同机制,统筹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条件。全面梳理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目录、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等)、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努力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不断完善“一张蓝图”。
  2.推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制定统一的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工作规程。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办结”。制定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和服务事项清单,公开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实现“前台统一受理收件、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发件”的综合受理审批服务模式。推行“审批代办制”,制定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理审批耗费的人力、物力、精力。
  3.“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应当制定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目录,供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使用。申报材料和信息在前一阶段已经提供或由前一阶段办结生成的审批结果信息,应在审批系统中实现共享,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4.“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按时限完成审批;建立审批事项体外运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在审批管理系统外办理审批事项。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四)统一监管方式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原则,以差异化分类监管为主要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审核、记录、抽查和惩戒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的监管,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由承诺人承担违反承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在现有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参建主体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和差异化管理,强化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监管。对不履行承诺、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及时向市、省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信用信息。
  3.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健全中介服务市场体系,鼓励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中介机构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推进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并实行服务承诺制。
  四、加强组织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切实担负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等“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的协同联动,形成改革合力。
  五、解读机构
  本《实施方案》由延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



【文件】延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寿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规〔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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