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7年马铃薯脱毒扩繁生产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4-27 00:00:00 来源:化隆县人民政府—化隆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化政办〔201849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2017年马铃薯脱毒扩繁生产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马铃薯脱毒扩繁生产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427


2017年化隆县马铃薯脱毒扩繁生产

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进一步提高全县马铃薯脱毒种薯覆盖率推动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产业兴旺为目标,坚持区域优势,品种择优,农民自愿的原则,通过引进品质优,符合生产需求,市场前景好的优质脱毒马铃薯品种,建立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基地,彻底改变本地区马铃薯品种多、乱、杂且退化严重的局面,逐步实现脱毒马铃薯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从而使我县脱毒马铃薯的资源优势、产品优势和科技优势最终转化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马铃薯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7年化隆县马铃薯脱毒扩繁生产补贴试点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化隆县农 德明

(三)实施地点:扎巴、查甫、巴燕、谢家滩4个乡镇。

(四)项目实施年限:201712—201812月。

三、实施内容及规模

在马铃薯主产区的扎巴、查甫、巴燕、谢家滩4个乡镇选择气候冷凉,自然隔离条件好的村和专业合作社建立青薯9号脱毒种薯扩繁生产基地0.6亩,其中


乡 镇

或专业合作社

面积(亩)

扎巴镇

扎二村

400

下扎巴村

200

专业合作社

800

查甫乡

查一村

1000

查二村

900

药水泉村

700

跃洞村

600

索拉村

300

巴燕镇

专业合作社

600

谢家滩

专业合作社

500

 

6000

四、资金来源及补贴方式

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全部为财政补助资金,每亩补助100元,以种薯形式补贴给农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实施马铃薯脱毒扩繁生产补贴试点项目,县上成立由主管县长韩生军为组长,农局局长马德明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局长高成林、有关乡镇乡镇长及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马德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开展项目工作,协调落实资金,组织督导自评。

(二)强化资金管理。2017化隆县马铃薯脱毒扩繁生产补贴试点项目,按照省厅有关要求,统一采购种薯。项目资金用于马铃薯脱毒扩繁生产基地建设的种薯补贴,以种薯形式补贴给农民。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集中管理的原则,按实际支出需要作出的预算严格管理,严禁挪用挤占,不得变更资金使用范围和比例。县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监督和检查。

(三)加强保障措施。各乡镇要在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实施前在各项目村对项目补助标准、实施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设立监督电话(0972-5962483),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对项目运行过程的监督。县农牧局要加强村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建成高质量完成。

(四)强化监管验收。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项目区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项目资金以种薯补助的方式将农户、面积、目标产量纳入项目合同管理目标,提高农户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项目完成后及时申请县项目领导小组进行项目查验和验收,并做好项目档案收集及归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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